與B2B、B2C等交易方式相比,C2C模式產品發布快、價格低,但交易風險較高,而實現C2C電子商務與郵政系統的結合,能有效降低交易風險,既有利于C2C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也有利于拓展郵政業務。
C2C (Customer-to-Customer)電子商務模式是一種常見的電子商務模式,這種模式也叫網絡拍賣,它最能凸顯互聯網的跨時空、跨地域的特點,大大降低了買賣雙方的交易成本,因此受到普遍歡迎。
作為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中的“中介”,第三方交易平臺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C2C電子交易中的欺詐行為。目前,國內的易趣“安付通”、首信的“易支付”、淘寶的“支付寶”、易達信動等一些優秀的第三方交易平臺還提供了一定期限內的退貨服務,并且由這些公司提供的多達20多家銀行、數十種銀行卡的選擇,大大豐富了網上交易的支付手段。
作為電子交易的“技術插件”,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僅僅可以支持國內外所有銀行發行的儲蓄卡、信用卡等,并且與銀行的交易接口直接對接,支付環節中的所有數據和用戶信息傳輸都應用國際通用的SSL128位加密模式,以點對點封裝形式傳輸給銀行,保證消費者的資料安全存儲。
然而,現存第三方信用中介交易模式存在一定缺陷。現存的第三方信用中介的交易模式中,買方一般在收到賣方的商品并對商品滿意后才向賣方支付貨款。
在目前使用的第三方交易模式中,購物流程中有兩步依賴于買賣雙方自覺的確認信息來完成: 賣方發貨并通知第三方交易中介; 買方收貨并通知第三方交易中介。這兩個步驟嵌入了人為的因素,給交易帶來了一定程度上的不確定因素,同時也造成了交易管理信息發布的延時。
1. 賣方發貨后需要及時在網上進行登記,以便向買方反映交易進行的情況,預計到貨日期,提醒買方注意查收; 否則,賣方信息確認的延遲會影響賣方本身的信譽以及造成買方對商品傳送延遲的不必要擔心。
2. 倘若賣方在發貨之前先作發貨確認,但登記日期與實際發貨日期卻偏離甚遠,由于此模式下資金流與物流管理是分離的,這樣就會導致貨物運輸延遲的責任不明確,賣方可以借物流配送體系的誤時推卸責任。
3. 因為收貨信息確認需要買方自覺完成,確認后貨款才得以匯入賣方賬戶,可能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1. 貨物已到達但買方遲遲不去領取;
2. 買方已取貨,但遲遲不進行收貨信息確認;
3. 買方不愿意簽收貨物。
這些情況下,不僅交易出錯的責任由誰承擔難以判斷,而且大大延長了交易時間,使交易過程復雜化,違背了C2C 電子商務交易的方便性等原則。
乾元坤和C2C電子商務網站以專業的方式來展示獨特的商品和服務,專注于怎樣讓用戶搜索、比較,使購物流程更加便捷,從而獲得良好的用戶體驗,為客戶提供最有價值的信息,引導客戶去選擇和鑒定商品。
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點擊C2C電子商務網站,或撥打1352295691913522956919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