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設備使用和主管部門在管理工作中樹立“預先防止”、“防 重于治”的指導思想,并把它貫徹到設備一生的全過程中,還要不斷提高設備管理 維修人員的技術水平,推廣采用先進的設備管理模式、故障診斷技術和計算機輔助管理手段。
港口設備的使用管理
一、設備走合期使用規定
走合期新購置或大修后設備各配合零件的摩擦表面,雖然經過磨合,但其表面還較粗糙,加工后的 形狀和裝配位置還有一定的偏差,各部位的配合還不夠精良。新增或大修后設備在使用初期 必須進行一定時間的走合(即走合期),以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和大修間隔期,以保證設備工作的可靠性。
走合時間港口設備走合期間一般為輕載、低速運轉50h 或執行設備生產廠對走合時間的規定。走合期內的減速、減載要求走合期內設備一般均要求減速、減載但對個別條款無法執行的部分設備,可按具體情況制定 相應規定。汽油發動機安裝的限速器和柴油發動機高壓油泵供油量限制,走合期內不準拆除和調整。 發動機、變速箱、變矩器、減速器、液壓系統等潤滑部位,應按設備出廠說明書或有關規定,加注符合使用要求的優質潤滑油。走合期內嚴密關注潤滑油質變化情況。
啟動發動機不要猛踩加速踏板,啟動后應低速運轉數分鐘,使發動機內部機件得到良好潤滑,待油溫升至50后再行起步。 應注意檢查各儀表的工作情況,特別注意發動機水溫、機油壓力、電機升溫是否正常,變速器、減速器和其它傳動機構及箱體有無異常。在走合時間達到20~25小時后,應按規定順序檢查和擰緊發動機缸蓋螺栓。
走合期設備保養主要內容為:檢查和校驗各連接部位,進行必要的緊固和調整;柴油機調整高壓油泵供油量;汽油機拆除限速器;加注潤滑油、更換機油,必要時清洗 油底殼;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規定要求,更換齒輪油、液力傳動油、液壓油 等;按需清洗或更換各種濾清器濾芯;校正或調整氣門、分電器觸點、火花塞及制動器間隙等。
二、臨時故障處理
1.處理原則
港口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不得“帶病”作業,以防止故障和機件損壞 繼續擴大。
2.處理規定
(1)排除故障需一小時以內,由司機或修理工就地排除后繼續參加作業。
(2)排除故障需一小時以上或就地排除故障有困難時,應及時報告設備調度員安排處理; 對于流動設備,應調換設備,并由設備隊及時安排修理。重大故障應報告技術主管部門。
(3)退出現場作業的港口設備故障排除后,應及時通知設備隊,經驗收合格,再安排參加 作業。
(4)電動設備停機修理前,應在電源開關處掛上醒目的“不準通電”警示牌。
(5)在起吊或抬吊貨物時發生的臨時故障,司機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設法先將貨物 放置地面后,再行修理。
(6)現場修理時,應將設備停放在不影響作業和安全的區域。艙內修理時,應采取相應安 全保護措施,并注意避免油垢污染貨物。
(7)在使用中發生故障,司機必須將發生故障的時間、地點、狀況、原因及采取的措施等 詳細填寫在《運行安全日志》中。
了解更多,請點擊乾元坤和設備管理系統,或撥打13522956919、13522956919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