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電商金融發展火熱,那B2B電商金融發展歷程是怎樣?模式有哪些演變?又有哪些主要特征?
金融類B2B電商的特征模式
電商金融目前主要的模式是跟銀行進行合作,電商平臺提供客戶信息初步審核,銀行進行最終審核和放貸,這種模式基本停留在拉客戶的信息服務層面。隨著電商平臺在金融業的更加深入,電商平臺紛紛跟銀行開展更為深層次的業務合作,比如共同開發融資產品,成立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等。而在和銀行合作的基礎上,一些電商企業憑借著對電商產業鏈的布局及資金實力開始自建小貸公司(如阿里巴巴),該種模式完全撇開銀行實現自有資金放貸。目前,隨著更多的保險、證券、基金公司帶入“互聯網+”,也出現電商公司跟其合作,如支付寶與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余額寶。
合作模式:電商將平臺上審核后企業的融資需求提交給銀行審核,由銀行完成信貸。主要的合作模式有:
“介紹式”合作:銀行+電商“介紹式”合作模式,其主要特點是:由電商平臺向銀行推介客戶(電商平臺提供客戶數據,承擔少量責任),不介入銀行貸款流程,融資風險主要由銀行承擔。無抵押擔保的情況下,貸款額度偏小,流貸資金貸款屬性較強,這也是目前較為普遍的合作模式。
“介入式”合作:銀行+電商“介入式”合作模式,其主要特點是:由電商平臺判斷客戶融資需求,和信用狀況介入銀行貸款流程并承擔融資全部風險,在無抵押擔保的前提下,貸款額度較大,貿易融資貸款屬性較強。也有把這種模式叫供應鏈融資,電商平臺要為銀行掌控貿易融資的第一還款源(應收賬款或貨物),這就要求電商平臺介入客戶流通服務之中,而不是介紹包括銀行在內的基礎服務商。
“混合式”合作:銀行+電商“混合式”合作模式,其主要特點是:結合“介紹式”和“介入式”二種合作模式的特點,用混合的方式滿足客戶更多融資需求,比如,由“介入式”電商平臺承擔客戶貿易融資風險,而銀行根據電商平臺實際貿易流通數據,為客戶降低流動資金貸款門檻,并由電商平臺承擔少部分壞賬風險等。本章節出選自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出版的”互聯網+“智庫系列叢書金融版《互聯網+普惠金融:新金融時代》。
自建小貸公司:電商自建小貸公司或擔保公司,向外部融資,結合集團自有資金,滿足企業融資需求。如阿里巴巴小貸,可以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給信貸業務提供強大支撐,提供較優惠的貸款條件,促使信貸業務越做越大。而對于當前融資難得中小微企業來說,阿里巴巴的小額貸款業務足以吸引其進入阿里巴巴電子商務平臺。而這無形中也幫助阿里巴巴帶來了大量的電商業務企業客戶,并使得其主體業務越做越大。但更重要的是阿里巴巴解決了眾多中小微企業的貸款融資難問題。
資產證券化:電商將優質貸款以金融產品的形式予以出售,向大眾融資。(補充:資產證券化一種把資產再證券化的衍生過程,把債權通過證券化變成理財產品,再進行流通和交易。在我國資產證券化改革之前,把能證券化的資產提前證券化。)
在第二階段中,電商企業跟合作銀行共同開發相關融資產品,像共推專屬信用卡等,該類信用卡一般都享有高額度、高效率、高取現率、高年限使用、低利率等優勢,可以為電商平臺賣家提供資金方面的便利服務。在該階段中,電商企業與銀行的合作更加深入。
電商金融相較其他互聯網金融而言,其特征表現在利用自身平臺的優勢,能很好地對客戶進行把控以及自身交易數據的沉淀。平臺可依據自身的平臺、技術、數據分析能力,管理供應商、賣家的信息流,并依此建立信用評價體系、發放貸款,并進行有效的貸后管理。
在自身客戶的把控上。電商企業處于微笑曲線的中間,在電商各個環節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客戶是在電商平臺上完成交易的一系列行為,客戶在平臺上所積累的信用等對其生意有著重要影響,所以電商企業對平臺上的客戶有著較大的約束力。
在交易數據的沉淀上。電商企業能充分掌握物流信息、消費者和小微企業的交易信息,以及發貨記錄、收貨記錄、貸款記錄與企業其他方面的數據。電商平臺利用這些數據可以建立自己獨立的信用評級機制為企業評級,這些大量的交易數據,天然地成了信用評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