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包括量化評估和能力評估等在內的系列規則,且即日起開展試運行。這也意味在征求意見稿出臺5個月后,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系列規則終于正式落地。
對于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系列規則的落地,事實上保險行業并不意外。早在去年7月末,保監會便發布了《關于征求對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規則的意見及開展行業測試的通知》。在對保險資產負債管理有關監管規則進行意見征求外,保監會還組織開展了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試評估和量化評估測試工作,并要求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此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明確相關高管人員的責任。
“資產負債管理,是為管理與資產負債相關的風險而進行的資產配置、負債評估及資產負債匹配,是公司穩健經營的重要基礎,是有效規避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監管層對資產負債管理的重要性早有認識,在全面風險管理、資金運用管理等方面的監管文件中均明確提出了資產負債管理的監管目標和要求”。有業內人士分析表示,隨著資產負債管理系列規則的落地,針對資金運用等多方面的“軟約束”終于演變為覆蓋“資產”、“負債”兩個輪子的監管體系。
而對于不少保險公司來說,隨著對保險公司進行的量化評估、以及以打分為手段能力評估的實施,保險公司也面臨著改善資產負債管理、提高投資能力的壓力。“大保險公司比較容易符合監管要求,小保險公司可能面臨一定的壓力”,一位壽險公司資金管理業務負責人表示,“但提供相關服務的咨詢公司、科技公司則會面臨很多機會。”
另據了解,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總體框架包括一個辦法和五項監管規則,一個辦法即《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五項監管規則主要包括財產險公司和人身險公司的能力評估規則與量化評估規則,以及資產負債管理報告規則。
其中,能力評估規則是從目標策略、組織架構、人員職責、工作流程、系統模型、績效考核等方面提出監管規范,促進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正反饋機制。
對此,保監會有關人士介紹,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總體框架是一個辦法和五項監管規則,一個辦法即《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五項監管規則主要包括財產險公司和人身險公司的能力評估規則與量化評估規則,以及資產負債管理報告規則。監管規則從長期經濟價值、中期盈利能力、短期流動性和償付能力底線等多個維度,綜合評估資產負債匹配狀況和管理能力。
上述人士表示,下一步,保監會將搭建資產負債管理監管系統模塊,指導公司準確填報指標信息,在試運行期間對季度報告進行研究分析,跟蹤監測相關風險;組織開展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自評估及監管試評估,推動保險公司健全組織架構,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加強溝通交流和評估,根據試運行情況進一步完善監管規則,加快出臺《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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